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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校各党政管理机构、教学科研机构、附属医院: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1〕321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师资队伍国际化建设,现就2024年“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类型及条件

(一)高级访问学者项目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5周岁(含)以下,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留学期限1-6个月。

(二)访问学者项目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50周岁(含)以下,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留学期限3-12个月,特别优秀者,可资助24个月。

(三)管理人才项目

副科级及以上的管理人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五级职员及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以下),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留学期限3-6个月。

二、选拔条件

申请人在申请时应满足“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项目申请条件,原则上优先选派承担来华留学生教学工作的教师、已申报202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未录取的人员。

其中外语需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2.参加PETS5、雅思(学术类)、托福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PETS5总分40分,雅思4.5分,托福60分;

3.参加学校英语提高班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4.参加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的外教面试合格;

5.具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公派出国留学认可的其他外语合格条件(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14)。

外语水平未达标者本次可以申请,但须达标后方能派出。

三、申请程序

个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推荐、组织部门备案(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学校评审。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重庆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申请表(含电子版);

2.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4.承担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发表的主要论文首页、奖励材料复印件;

5.国(境)外单位正式邀请函复印件及翻译件。

(二)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应提交的材料

1.所在二级单位出具的书面推荐公函;

2.重庆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

3.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按照申请材料顺序用长尾夹夹在一起。复印件须由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签“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请各二级单位于2024年10月3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68485444 邮箱:2653020506@qq.com

附件:1.《重庆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管理办法》(重医大发〔2021〕321号)

      2.重庆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申请表

      3.重庆医科大学“一流学科师资队伍建设留学项目”推荐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以上附件见O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