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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等文件精神,为确保开学后科研、教学实验有序运行,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及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压实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和实验室安全工作直接管理责任,现将2024年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夯实责任体系

1.秋季学期开学前,实验室(课题组或实验项目)负责人/导师,要严格履行实验现直接责任的职责,认真开展本实验室(课题或实验项目)安全自查工作,积极整改所有隐患,同时做好本实验室专业性安全教育、实验场所管理及防护用品配备等工作。

2.在实验室负责人主动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基础上,各二级单位党政领导要认真组织院级检查,党政联席会上主动研究本单位实验室安全情况,开学后将院级检查结果及会议研究情况报科技创新中心备案。

3.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将根据二级单位自查情况组织开展校级实验室安全重点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检查工作重点

检查重点以《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为遵循,结合本单位实验室(房间)危险源、风险点开展,重点检查实验室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和环节(如水电安全、化学安全、生物安全、消防安全以及仪器设备安全)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

针对市教委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提出的共性问题和学校暑假放假前安全大排查发现的隐患要逐一整改销号,同时开展举一反三杜绝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对于本单位暂时无法解决的隐患,应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整改,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做到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四落实”。情形紧急情况下,应关停相关实验室,确保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稳定运行。

三、资料汇总

1.实验室负责人对照《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项目表》(附件1,提交学院备存),对实验室的安全状态逐条自查,对自查出的隐患要记录台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整改完全,做到闭环管理。

2.实验室负责人完成自查工作后,填写《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申请表》(附件2,提交学院备存),向学院提交启用申请。

3.学院组织对本单位管辖内实验室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全方位无死角,不重不漏,学院党政联席会应对本单位实验室自查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并对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启用申请严格把关。

4.各单位须于开学前完成自查工作,学院须于8月29日17:00时前提交《新学期实验室安全自查报告》(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ylabsafety@163.com,纸质版报告(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创新中心(崇医楼104室)。

附件1-3详见QQ工作群:555065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