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新闻网首页 > 招投标信息 > 正文
发布时间:2021-12-08来源:招标采购中心作者:招标采购中心点击量:[]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医科大学2022-2023年度采购与招标代理机构比选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篇“代理机构须知”第三条“投标文件递交”作出如下调整: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投标报名,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签到;
3.按时缴纳保证金,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示学校财务处开具的电子票据(缴纳保证金后可联系学校财务处开具保证金电子票据,联系电话:68486151)。
特此通知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邮政编码:400016 渝公网安备 50010302001618号